應收賬款質押貸款
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是指借款申請人以其自身所有,并經付款人確認的應收賬款收款權利作為質物而發放的貸款。
申請辦理應收帳款質押貸款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 借款申請人信用等級在BBB級以上;
(二) 具有一定數額自有資金,并進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三) 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
(四) 應收賬款的付款人應具有良好的資信和較強的資金實力及付款意愿,在銀行無逾期貸款(含票據),沒有其他債務等方面的法律訴訟,無不良信用記錄,并且有按約如期付款的能力;
(五)應收賬款付款方確認應收賬款的具體金額并出具只向本行指定的應收賬款專戶付款的《承諾書》(附件一);
(六) 應收賬款的付款人經本行信用評級達AAA級以上(政府部門除外),經總行有權審批人同意可適當放寬,且與借款人不存在關聯關系;
(七) 應收賬款必須建立在產品或勞務有真實、合法交易的基礎上;
(八) 質押的應收賬款的到期日應早于《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還款日,賬齡不超過壹年;
(九)用于質押的應收賬款具有可轉讓性,即用于設立質押的應收賬款必須是依照法律和當事人約定允許轉讓的,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不只及于合同雙方;
(十) 付款人應出具《應收賬款證實書》